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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产权房”或将面临被拆除的命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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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1-24 23:0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1月22日,面对“小产权房”转正的舆论热潮,国土部和住建部终于表态。国土部和住建部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、销售“小产权房”问题。(11月23日《新京报》)

此前,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“383方案”中提到:对已经形成的“小产权房”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,有条件转正。而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也明确提出,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、租赁、入股,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。但是,如果就此认为“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”,这是对政策的误读。其实,农村的建筑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自我需求,“小产权房”不符合土地的利用规划,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,不能受到法律保护。

而此次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则再次重申,建设、销售“小产权房”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,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,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,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,建设、销售和购买“小产权房”均不受法律保护。

政府为什么非要和“小产权房”过不去?答案很简单,为了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,这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,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。为此,两部委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、在售的“小产权房”坚决叫停,严肃查处,对顶风违法建设、销售,并造成恶劣影响的“小产权房”案件,要公开曝光,挂牌督办,严肃查处,坚决拆除一批,教育一片,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。从中也不难看出两部委的坚定决心,意味着“小产权房”或将面临被拆除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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